發佈日期:2024-09-05
申請資格:本校大學部學生,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GPA3.5(百分制 81.50 分)以上,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。(以品學兼優且家 境清寒者為優先) 且當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。 繳交文件: •校內用申請書 •上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。 •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各1份。 •在學證明。 •當學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。 檔案下載: ★113切結書.pdf 附件3-★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獎學金申請辦法_0802.pdf 本校一般用申請書(113最新版).odt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