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:2024-09-23
請於113年10月1日(二)中午12時前 一、繳交證件: 1.臺大一般用獎學金申請書。 2.前兩學期成績單。 3.學習成果說明。 4.未來展望規劃書。 5.其他有利資料(如:書卷獎獲獎證明、國內外參賽獲獎證明、社團服務證明或學生利他獎獲獎證明) 主旨:申請臺大校長獎_學號+姓名。 未於期限內完成所有手續視同放棄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。 檔案下載: 本校一般用申請書(106最新版) (8).odt 二、國立臺灣大學校長獎_工管系評選要點.docx 臺大學士班校長奬設置辦法_112.4.13發布.pdf |